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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受贿一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严文清被控在担任湖北教育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兼财经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接工程、结算工程款、合作办学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32.32万元。严文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十八大后不收手 性质恶劣

严文清生于1959年9月。2014年5月23日,省委任命湖北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张国秀(女)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严文清被免职时55岁。免职尚且不到5个月,2014年10月10日,纪委宣布严文清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后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严文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工程、工程款项支付、合作办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纪委在通报中说,严文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后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严文清被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曾常驻北京 “改制不成不回武汉”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前身是湖北教育学院。2002年,时年43岁的严文清出任院长,后又兼任书记。2007年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这10多年来,公众看到的变化是:该校校园从武昌阅马场整体搬迁到光谷,学校从湖北教育学院整体改制更名为普通本科高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03年6月,该校筹资3.6亿元购买上海光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私立武汉光华学校的存量教育资源及土地。

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方面披露:为了改制成功,严文清曾常驻北京,积极寻求上级领导支持,下定决心要将改制工作做好,“改制不成,就不回武汉”。

2013年,严文清撰文回顾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新校区建设的10年:“2006年底,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评审,成功实现改制更名,完成了从成人院校到普通本科院校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几代二师人的夙愿,在学校发展史上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严文清的任上,进行了大规模的新校区建设。大规模的校园建设,也让这所办学底子不厚的院校,一度成湖北高校负债较多的高校之一。

国家和地方后来出台政策帮助高校化解债务危机,包括湖北二师在内多所高校因此受益,债务危机同时得到缓解。

2012年是政府对高校化债资金补助的最后一年。数据显示,当年,政府拨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化债奖补专项资金3.23亿元(具体为:323,870,000.00元)。这占到该校当年总收入的52.09%。

截至到2013年末,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总资产近18亿元(具体为:1,797,983,781.95元)负债约5.2亿元(具体为:518,857,680.43元),占总资产的29%。

庭审现场表示认罪 案发前曾退还100万元

该案由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伟威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理,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严文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针对指控的事实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对于控辩双方对鉴定意见存在的分歧,法庭依控方申请当庭传唤鉴定人出庭进行了说明。

严文清对公诉人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对部分认定数额提出了异议。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严文清所收受的房屋价值认定,案发前退还的100万元是否应计入受贿数额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严文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当日,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将择期宣判。


武汉师范大学还能搞成吗

201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代会提出建设“武汉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二师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作为一位在校工作了30多年的老同志……作为二师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一位二师人,我希望二师能有一个辉煌的前程,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这代人的历史使命。”这是2013年严文清在新校区10周年回顾时的感慨。

他说,回头看,最令我感到自豪的也许就是我有幸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与我们的同志们一道为二师赢得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基础。二师未来的道路很长,还需要大家为之共同奋斗,共同努力,共同开创。

对于更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任院长胡仲军在2014年8月校方的一次内部会议上透露:学校更名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已取得良好开端,这对学校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位于湖北黄石的湖北师范学院,今年已成功升格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升格更名为武汉师范大学显得更为迫切。

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被查一个多月后,从湖北省孝昌县委书记空降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任党委副书记高楚元也被调查,这让外界唏嘘不已。

对此,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张国秀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会上的讲话表示:“……学校原党委书记、一名副书记违纪违法被查处的血的教训,更应该引起大家的警醒。”


十八大后,湖北高校落马官员都有谁

据相关统计显示,自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信息统计,至少已有68名高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平均每个月超过2人。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湖北省高校已有10余位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

刘刚,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去年3月,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刚夫妇受贿案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刘刚受贿158.763万元,获刑11年;其妻王小玲参与受贿43.933万元,获刑3年,缓刑4年。夫妇俩没有提出上诉。

判决书长达31页,记录刘刚夫妇堕落轨迹、披露高校艺考招生黑幕。法院审理查明,刘刚夫妇受贿的钱物中,有67.933万元来自考生家长或中介机构,涉及考生26人。

官汉蒙,湖北美术学院原副书记

2014年10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湖北美术学院正院级(正厅级)干部官汉蒙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02月28日,据湖北省纪委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美术学院原正院级干部官汉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官汉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学生招录、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曾庆福,武汉纺织大学原副校长

2015年2月5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北省武汉纺织大学原副校长曾庆福(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曾庆福,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政协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2年7月本科毕业于武汉纺织工学院,1982年至1987年在蒲圻棉纺总厂工作任工程师,1990年1月从天津纺织工学院硕士毕业后到武汉科技学院任教,1997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1月赴英国利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4年获得博士学位),1999年任武汉科技学院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2001年6月任武汉科技学院院长助理,2003年2月任武汉科技学院副院长。

高楚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20日,据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消息,经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证实,高楚元因涉嫌严重违纪,省委已决定免去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高楚元历任湖北省孝感市(县级)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孝感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孝感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县级)市委副书记,应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孝感市孝昌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8月起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书记。

杨晓炳,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

2014年,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襄阳市纪委立案调查。

杨晓炳,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安陆人,大学文化程度。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月任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2004年6月任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5年11月任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2007年7月任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处长,2008年11月任襄樊市机电工程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正县职),2011年6月任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贾东辉,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2002年2月至2013年期间,贾东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王某某等12人贿赂,在对外校舍租用、工程承揽、联合办学、新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王某某等人牟利,共收受财物171万余元。

从基层教师干起,一直到高校“一把手”,贾东辉是襄阳教育系统有名的“笔杆子”、“老好人”。可临近退休时,为保证以后过“好日子”,他收受贿赂100多万元,三十年名声毁于一旦。

黄凤凯,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

2015年2月26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依法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黄凤凯(正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1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廖世平(正局级)、原副院长冯继航(副局级)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

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土地出让、科技项目扶持资金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因涉嫌违纪被免职。

艾真才,湖北美术学院新校区原筹建办办公室主任

1971年8月10日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93年毕业于湖北美院师范系中国画系专业,同年留校;1994年任湖北美院团委副书记;2000年—2003年任湖北美院学院办公室秘书科长;2003年—2009年任湖北美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新校区建设办办公室主任;2009年1月—7月任湖北美院设计系党总支副书记;2009年9月任湖北美院水彩画系党总支副书记。

但谁也没料到,这位副书记却利用职权,为承建商承建工程提供便利,收受对方好处费15万元。

梅某,湖北美术学院原基建处处长

梅某,硕士研究生,2009年以来,梅某在先后担任湖北美院新校园指挥部副指挥长、后勤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该校工程承建商刘某、王某、文某等人8.5万元及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两张。

刘某,湖北经济学院原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主任

刘某利用其任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主任的便利,接受联合办学单位洪山区某培训学校工作人员陈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薛某的请托,为这两个单位的学生办理自学考试免考、学籍注册等事宜,接受陈某、薛某共24万元的贿赂,其中19万元分别贿赂给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得贿赂款5万元。检方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罪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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