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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校于5月正式进入毕业生派遣准备阶段,6月开始办理毕业生派遣,包括派遣方案的编制上报、报到证的打印、档案转寄数据以及户口迁移数据的移交。请各位毕业研究生生在5月18日前完成毕业去向信息填报。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毕业去向填写与登记(5月18日前

请各2022届毕业研究生在5月18日前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ccnu.91wllm.com)后台的“就业信息登记”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期未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的毕业生,不编入第一批集中派遣方案,等待后续派遣第二批后续派遣预计在毕业生离校后,请各位毕业生根据情况,尽快填写毕业去向。我校2022届毕业生,无论是协议就业、升学(境内)、出国出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或是决定暂不就业的均需按要求登记毕业去向。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2022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主要分八种类型:协议就业、升学(境内)、出国出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待就业。毕业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提交即可。

1) 已经通过就业信息网完成网上签约(包括通过系统中的“线下签约”功能完成签约)的毕业生,不需要再填写毕业去向登记。

2) 如通过系统打印了空白协议书或通过用人单位自制协议书签订双方协议的,需进系统选择协议就业,填写派遣信息、单位信息、档案转寄信息,并上传协议书作为就业凭证。

3) 通过升学(境内)以及出国出境的毕业生,需要上传录取通知书作为凭证。暂时还没有录取通知书或者盖章的offer,可以调档函、接收证明、电子版offer等代替上传附件,作为证明材料。

4) 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严格按照要求上网填写,并下载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盖章后扫描拍照上传附件提交,并5月18日前提交至825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辅导员处,经学院审批盖章后统一提交至就业处。

5) 因等待参加各类招考等暂不就业的,填写“未就业”选项

2.就业单位无法进行网上签约的2022届毕业生,可直接在系统中选择线下签约。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辅导员。

3.由于失误操作(如将升学填报成出国出境),在审核完成后需要修改毕业去向的,学生可以到就业处派遣服务窗口现场修改或者咨询电话027-67867775办理重置就业方式。

4.毕业去向填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毕业生可以到就业处派遣服务窗口现场咨询,或者拨打电话027-67867775进行咨询。

5.由于系统的兼容性,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者火狐等chrome浏览器并使用极速模式填写


二、毕业生派遣方案编制与核定(5月末)

派遣方案编制:毕业生派遣方案包含毕业生就业状况、升学出国情况、待就业类型等,是办理报到证、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的依据。我校毕业生派遣方案由就业处根据毕业生的网上签约数据和毕业生填报的毕业去向数据进行编制。6月初就业处将编制初步派遣方案并反馈到各学院,届时将组织各位毕业研究生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就业处审验并报省就业中心审定后实施派遣。

派遣方案核定毕业生派遣方案严格按照有效就业材料编制,无材料及无效材料的就业信息均不能编入派遣方案,编制派遣方案时,系统中的《就业协议备案表》等就业材料与派遣方案须一一对应。由学院核查、毕业生本人确认后,由就业处核定最终派遣方案。

生源信息修改若有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学制有误,需要修改的,请先向学籍管理部门(研究生院)核实,并凭学籍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就业处修改。若生源地信息有误需要修改,请毕业生凭个人修改申请及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学籍信息截图)到就业处进行修改。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

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的依据为经就业处审定的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

6月中上旬,就业处会将最终核定的派遣方案中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转交学校档案馆,由学校档案馆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寄。同时,将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转交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发给培养单位。错过初次派遣的后续派遣办理调档及户口迁移的,需由毕业生自行到就业处办理调档函并交学校档案馆,凭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毕业生毕业后,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处理办法如下:

1.毕业生已就业,用人单位有人事权且接收人事关系的,档案、户口转到用人单位。

2.毕业生已就业,单位不接收人事关系的,档案、户口迁回原籍或托管到就业地的人才机构(须向就业处提供人才机构同意接收的函)。

3.毕业生灵活就业、自由职业或自主创业,档案、户口可迁回原籍,也可托管到工作地或创业地的人才机构(须向就业处提供托管机构同意接收的函)。

4.毕业生升学的,档案、户口转到升学培养学校。

5.毕业生出国的,档案、户口迁回原籍或暂留学校(仅限两年择业期内)。

6.毕业生待就业的,档案、户口迁回原籍,也可以选择户档暂留学校(仅限两年择业期)。


四、报到证的办理(六月上旬)

报到证的办理依据即为毕业生的派遣方案。

办理报到证对象:派遣到用人单位、人才机构或者回原籍且已获取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去向”为派遣或回原籍。

不办理报到证对象毕业去向为“升学”(读硕或博)、“取消”(不能按时毕业的)、“不分”(定向委培学生,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除外),以及户档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不需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的发放5月18日前确定毕业去向并符合办理报到证的,报到证将由学院领取后统一发放给各位毕业生。报到证一式两联,由学院将其从中线裁开。“白色通知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确认入职起薪的依据);“彩色通知联”发给毕业生本人(报到入职的凭证)。

5月18日前未确定去向,后期申请办理报到证的,按照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要求进行后续办理。

“取消”类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去向为“取消”的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及相关就业材料到就业处申请办理报到证。


五、毕业生后续派遣、改派

初次派遣之后申请办理报到证的,属于后续派遣;毕业生毕业时办理了报到证,毕业后更换就业单位,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的,即通常所说的改派。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具有派遣、改派资格,改派机会只有一次;两年择业期外的,不再受理派遣和改派事宜。

初次派遣之后解约、重新就业的,待后续按相应程序办理改派。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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